摘要
职位数量: 19
招聘人数: 若干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7-18 17:30
工作地点: 宜宾
公告详情
医院根据工作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规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单位、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17:30(限工作日)。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1)线上报名:将《报考信息表》和岗位要求的证件扫描件等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和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电话,发送至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工作邮箱:ybyyyrsk@126.com(注:未按要求发送报名材料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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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信息表》
(2)报名材料:个人身份证、学信网《在线学籍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规培合格证书等相关证书扫描件(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注意:以上资料后续进行资格审核时,均需提供原件进行现场核查。
(二)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考核采取笔试+面试+实践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理论知识。根据招聘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比例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采取专业面试的形式,测评考生综合素质。
(3)实践技能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
2.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理论成绩*50%+技能成绩*20%+面试成绩*30%
(三)录用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并在我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心理测评、体检
公示期结束后,由我院统一安排心理测评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两项均合格者方可录用。
(五)递补
对在公示期自动放弃或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期及待遇
(二)薪资待遇。按医院规定执行相应薪资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请按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的个人信息,因个人信息不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名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报考或录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自负。
(二)录用人员应在医院规定时间内到岗,如未能准时到岗,取消录用资格。
六、 联系方式
电话:0831-8225627
联系人:高老师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医院组织部(人事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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